经济合作
十八、认识到中国目前是东盟最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国和重要的外国游客来源地,欢迎中国和东盟贸易、投资和旅游往来继续强劲快速增长;
十九、努力深化经贸联系,促进互联互通,实现到年双向贸易额1万亿美元、投资额亿美元的目标,期待到年取得更多贸易投资成果;
二十、加强双方贸易、投资和旅游往来,包括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包括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未来工作计划”;探讨促进贸易投资往来的新倡议,提升营商环境,探讨自贸区进一步升级可能性以及在电子商务、竞争和知识产权等新领域开展合作;
二十一、重申致力于加快完成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利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大力促进全球贸易,提升经济增长,创造更多就业,以包容性方式提高地区人民生活水平;
二十二、加强物理和规制联通,依据《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战略目标促进市场紧密融合,提升数字互联互通,包括支持落实《东盟信息通信技术总体规划》等;
二十三、深化金融合作,包括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调动私营资本,提升能力建设,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发展;
二十四、通过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等平台,本着包容、互利和尊重国际法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海洋经济合作领域的对话交流;
二十五、重申致力于鼓励东盟国家和中国航空公司挖掘潜力,用好《中国-东盟航空运输协定》及其第一、第二议定书,实现区域更大范围联通,努力实现中国和东盟航空服务全面自由化的终极目标;
二十六、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建设,通过及时的知识产权认证和保护以及知识产权跨境商业化和适用,支持和促进创新;
二十七、在共同关心的领域探讨科技创新合作和协作,包括抓住数字经济和技术创新机遇,应对潜在的新技术挑战,在电信、电子商务和智慧城市发展等领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欢迎建立“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欢迎中国支持“东盟智慧城市网络”;
二十八、促进产能、技术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区域增长,支持落实《东盟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分享中小微企业最佳实践和经验,组织研讨会、培训班等能力建设活动;
二十九、建立正式高级别合作机制,加强、深化和拓展双方旅游合作;
三十、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一步促进经济一体化,包括支持建立东亚共同体长期目标,为地区民众带来福祉;
三十一、认识到在新版《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东盟清洁煤利用路线图研究”框架下,采取区域措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性;
三十二、鼓励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促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海洋及其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海洋科技、海洋观测及减少破坏合作,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
三十三、探讨新科技、数字和技术创新带来的机遇,应对新技术对经济发展潜在共同挑战,欢迎年“中国-东盟创新年”为双方创新合作注入新动力;
社会文化合作
三十四、通过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平台,加强教育创新和学术交流;
三十五、鼓励双方人文交流与合作,共创美好未来,继续在语言、文化、艺术和遗产等领域促进青年交流,提升相互理解,深化友谊,通过相关教育机构在各层级、不同领域为青年学者举办培训;
三十六、加强环保、水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合作,包括落实《中国-东盟环境保护战略(-)》,支持《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蓝图》相关战略措施等;
三十七、重申加强中国-东盟文化关系意识的重要性,鼓励开展文化交流,继续提升双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十八、加强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促进积极老龄化,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
三十九、促进政府间政策沟通,欢迎中国在适当领域为东盟国家提供援助,以实现联合国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包括依据各自可持续发展目标消除各种形式贫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