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前下发了《关于表彰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的通报》。我市及晋源区、小店区被评为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通报》指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比学赶超、通力配合,涌现出一批工作突出、实绩明显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激励担当,经综合考核,太原市等5个市、太原市晋源区、小店区等21个县(市、区)、省委组织部等10个省直单位为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通报》要求,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努力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优秀为榜样,聚力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创新*策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太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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