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是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作为指导单位、第3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活动组委会作为主办单位、中国文联电影艺术中心和厦门文广传媒集团作为承办单位、华为手机作为全程战略合作伙伴举办的手机电影项目,号召并鼓励更多专业电影人和普通用户使用手机进行影像创作。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是在首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新影像·手机影片竞赛”的成功运营经验基础上,旨在打造的新时代手机影像创作者交流与合作新窗口、新平台,发掘全球手机影像创作新锐力量,共同探索手机影像创新创作的广阔空间。同时,也展现了金鸡百花电影节对手机影像创作的支持,致力于为中国电影产业输送全球优质人才,助力华语电影繁荣发展,走向世界。
征集要点提示
详细要求、相关链接请阅读以下章程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征集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报名参加新影像·手机影片计划的所有团队和个人。
第二条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作指导单位,第33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组委会联合华为手机发起,旨在发掘全球手机电影创作新锐力量,为手机电影创作者提供专业的展示、交流、学习平台,展现中国电影金鸡奖对手机电影创作的支持,同时,以手机电影制作为媒介,为中国电影产业输送全球优质人才,助力华语电影繁荣发展。
第三条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表彰仪式拟于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活动期间(年11月)在厦门举办,组委会对举办时间和地点保留修改权。
第四条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组委会邀请影视行业专家、学者、影评人、导演、编剧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奖委员会,按照组委会制订的评选办法履行评委职责。评奖结果在第34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活动期间发布,由组委会对入围作品及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荣誉设最具潜力创作人荣誉1部、最佳镜头纪录荣誉1部、最佳实验影片荣誉1部、最佳艺术探索荣誉1部、最佳摄影技术荣誉1部、华为手机新影像荣誉3部。
入围手机电影作品数量不超过40部。获奖手机电影应规范使用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荣誉名称。
第六条
新影像·手机电影计划组委会邀请所有对手机电影创作感兴趣的个人与团体参与到计划中,世界各国各地区人士均可申报,没有任何拍摄经验的素人亦可参与。报名手机电影应符合以下要求:
·手机电影素材均使用手机拍摄;
·手机电影时长要求:5-30分钟;
·手机电影作品类型:
1.故事类:通常意义上的故事短片,包括虚构、改编、根据真人真事编写的以叙述故事为主的短片。
2.纪实类:包括纪录片、深度新闻专题、街头采访等体裁,也可以使用情景再现等必要的叙述形式。
3.广告类:类型不限,其中包括宣传片、影视广告。
4.动画类:例如定格动画包括手绘、物件和实拍定格。
5.MV:音乐包括说唱,非原创作品需提供授权证明。
·手机电影为年6月30日以后制作;
·不限制横版竖版;
·手机电影质量要求:高清分辨率不低于p(*);
优先选择全球首映及国际首映手机电影;
·所有报名作品请于片尾添加项目icon,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