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前台湾小镇诚邀战略合作伙伴公告
平潭自由贸易区两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6月4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万元,系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子公司,公司负责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台湾创业园和磹水风韵古村的招商及运营管理。两岸公司发展方向主要是突出两岸交流融合特色。企业理念为“服务两岸融合,共赢岚岛未来”,目前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有平潭台湾创业园、澳前台湾小镇、磹水风韵古村等。
为适应澳前台湾小镇项目快速进程的需要,现诚邀广宣全程代理服务类实力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签署战略协议,成就双赢事业。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贰年,即自年3月12日至年3月11日。
二合作方式:
1、成为本项目广宣战略合作伙伴。
2、成为本项目常年广宣顾问企业。
3、通过合法程序,优先成为本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广宣合作企业。
三合作目标:
通过战略合作伙伴专业实力及良好平台的相互借助,达到以下目标:
(1)战略合作方承接所执行项目(澳前台湾小镇项目)相关策划、设计、活动执行、新媒体运营以及其他广宣类事宜,展示本项目良好的公众形象,推动本项目品牌价值的进一步提升与加强。
(2)双方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资源互换,优化宣传模式,扩充宣传渠道,提升社会认知度。
(3)战略合作方通过展会、发布会等多种落地活动形式,增进本项目的市场转化率,开拓更多元化、多形式的媒体合作。
四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
(二)特别条件
广宣战略合作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具备的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
2、广告专业设备净值万元以上;
3、广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万元以上;
4、具有开展包括市场调查、广告创意、广告制作、媒体实施、广告效果测定、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内容的整体广告策划服务能力和经营实绩;
5、企业总经理等业务负责人需为新闻传播类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具有3年以上广告经营管理经验;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80%以上;
7、具有至少5个业务合作关系2年以上的固定客户;
8、为5个以上品牌提供综合代理服务;
9、企业提供综合性代理服务所得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纯媒介代理服务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低于总营业收入的30%;
10、企业至少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广告媒体中的3种媒体为客户提供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
11、具有跨市开展促销、公关等广告经营活动的能力和实绩;
12、创作发布过在全国或国际性广告作品评比中获奖作品;
13、至少应为3个以上国内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各类外商投资企业);3个以上上市公司,5个以上省市级中大型企业提供过广宣服务;
14、具有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实绩;
15、拥有台籍企业员工从业的企业优先成为战略合作方;
16、具有与澳前台湾小镇合作经验的优先。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正式发布起三天内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aqtw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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