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建设全媒体集团的战略发展要求,更好地推动重庆卫视转型升级,集团(总台)将面向全国招募重庆卫视战略合作伙伴。
一、合作内容在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的管理和统筹下,独家经营重庆卫视频道广告,参与周末大型综艺节目制作、电视剧购买等卫视运营工作。
二、合作形式(一)凡具有真诚意愿与重庆卫视进行战略合作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应聘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广告经营资质;
2.有清晰的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运行方案及团队;
3.承担一定额度的重庆卫视年度频道占用费用;
4.承担重庆卫视频道电视剧购买费用、周末大型综艺节目制作费用、广告经营费用及其他相关运营费用;
5.在合作期限内,合作方上缴给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的频道占用费,将以年全年度计算的上缴数为基数,逐年以一定幅度增长;
6.在年前后,将重庆卫视在全国的全天排名提升至前十位。如能在年前(含年)完成这一目标任务,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可给予运营团队一定额度的奖励。
(二)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在合作期间可向战略合作方提供以下条件:
1.负责重庆卫视在全国的落地覆盖;
2.负责重庆卫视周间节目、新闻节目等的生产费用;
3.负责重庆卫视节目信号安全传输;
4.负责集团(总台)重庆卫视工作团队运行费用;
5.每年向合作方提供一定额度的电视剧购买扶持资金;
6.双方合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年。
三、招募办法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将组成由集团(总台)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与招募活动的机构进行集中评审,并按评审得分情况,顺序与参加招募活动的机构进行合作洽谈。
四、参与方式诚意合作机构须在年4月5日前,向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卫视频道提交合作申请,包括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年4月7日上午参加在重庆广电集团(总台)举行的合作方案集中评审会。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联系人:重庆卫视综合部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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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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